护照、旅行证简介
2014/11/20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只颁发给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具有中国国籍者。已加入外国国籍者赴华,应持外国护照申请签证。  

     二、中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原因公普通护照)、普通护照。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统称为因公护照,颁发给因公出国的中国公民,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  

  普通护照俗称因私护照,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地方公安机关,以及驻外使领馆等颁发给前往国外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中国公民,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两种。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由中国驻外使领馆、驻香港、澳门公署颁发给未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需回内地的港澳台同胞、临时出国后护照遗失损毁、被盗抢,又急于回国的中国公民及其他人员,有效期一般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