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大使在禁化武组织第48次特别执理会上的发言
2015/02/05

  1月21日至2月4日,禁化武组织在荷兰海牙召开第48次特别执理会,讨论叙利亚境内化学袭击事件事实调查组报告。中国驻荷兰大使兼常驻禁化武组织代表陈旭率团出席会议,并就相关问题阐述中方立场,发言如下:

  主席先生,

  中方感谢总干事和技秘处就叙利亚化武系列问题的详细介绍。我们欢迎缅甸联邦议会于1月20日通过了批准《禁化武公约》的议案。

  一年多来,叙利亚化武问题取得了重要进展,消除叙利亚化武的核心工作已经完成。这与包括禁化武组织、叙利亚政府在内的各方合作和共同努力密不可分。我们支持禁化武组织在叙利亚化武生产设施销毁问题上推动后续工作取得进展。

  中方一贯反对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使用化武,我们对事实调查组报告表明有人在叙境内使用氯气进行袭击深表关注,谴责任何情况下使用化武。我们注意到,事实调查组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开展工作并提交了报告。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各方对调查组报告存在不同解读,不少缔约国提出调查的实施、取证、结论和覆盖面等方面具有缺陷。这些意见同样值得重视。

  我们对近期媒体报道恐怖组织在叙利亚、伊拉克使用化武表示关切,深感震惊。禁化武组织应高度重视这一动向。叙利亚政府也于近期向技秘处提交了关于叙境内指称化学袭击的新材料。中方赞赏总干事决定将派事实调查组据此尽快开展调查。

  中方认为,禁化武组织应根据《公约》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处理好叙利亚化武问题。希望本届执理会继续保持协商一致的传统,有关各方相向而行,寻求共识。中方将继续以建设性姿态参与有关工作。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刚才就决定草案投了赞成票,赞同印度、阿尔及利亚、巴西等国发言。

  中国代表团以建设性姿态,同其他代表团一道,参与了在美俄共提草案基础上的磋商。我们赞赏各方充分显示灵活,就案文本身达成协商一致,但同时也对执理会最终付诸表决感到遗憾。

  中方希望执理会继续根据《公约》履行职责,继续保持协商一致传统,有关各方继续相向而行,寻求共识,推动叙利亚化武问题尽早平稳解决。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