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
2014/12/04

请提前通过中国领事APP预约婚姻登记办理时间,并按预约时间到馆申办结婚业务。

一、申请条件和材料  

(一)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各项条件。  

(二)男女双方是在荷兰居住的中国公民。  

(三)双方提交有效护照和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男女双方每人护照照片各2张、大二寸横板(5cm*3.5cm)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2张。  

(五)再婚当事人应提交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原件(或经国内认证过的公证书),丧偶当事人应提交相关证明。  

(六)双方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并签署《未婚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材料。  

二、申办流程  

(一)选择“婚姻登记预约”业务模块,完整、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预约到馆办理时间。 

(二)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我馆自愿提出结婚申请。 

(三)男女双方亲自宣读本人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经审核,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颁发结婚证。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处签名或按指纹并领取结婚证后婚姻关系即生效。  

(四)结婚登记免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