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特区政府实行台湾旅客访港新安排事
2009/04/29

  自2009年4月27日起,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推出便利台湾旅客访港新安排。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符合一般入境规定情况下,以访客身份在港停留不超过7天,无需按现行规定同时持有效的内地入出境签注。